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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副省长召集多部门专题研究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飞时达快递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副省长高兴夫召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飞时达快递管理局、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总工会专题研究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会议听取了浙江局关于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及《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实施方案》从7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管理,遏制“以罚代管”。二是维护快递市场秩序,查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三是加强行业稳定运行监管,防止出现快递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四是保障快递员依法取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利。五是提升快递员保险保障水平,督促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六是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解决“最后100米”投递难题。七是完善快递职业培训体系,畅通快递员职业前景。

  高兴夫对浙江局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并对《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高兴夫要求,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要在7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各相关部门也对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浙江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按照7部门《意见》和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印发并督促各地积极做好落实工作,维护好全省快递小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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