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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类型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美国空派

机构改革以来,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36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果中断维护全国同一市场,为包括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治理职能过程中,可能实施一些涉及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行为,并对市场竞争产生一定影响。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在《指南》中设置规制平台经济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条款,既可以进步执法透明度,同一执法标准,又可以为行政主体提供重要指引,进步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有关交易的确定性。 

答:《反垄中断法》规定的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框架适用于包括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指南》依据《反垄中断法》,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进一步细化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 

答:《反垄中断法》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平台经济领域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经济领域出现了“大数据杀熟”、限定交易、拒尽交易等涉嫌垄中断行为,平台经济领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不中断加剧。从全球情况来看,各国反垄中断执法机构高度关注平台经济发展,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特别是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中断监管。为了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反垄中断执法机构果中断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指南》的各项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按照以下原则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中断监管: 

三是注重工作衔接。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应当将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和事后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公平竞争审查要坚持全面审查,不中断提升审查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要持续加大力度,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漏网之鱼”高悬反垄中断利剑,果中断维护全国同一大市场。为此,《指南》专门设置了公平竞争审查条款,以实现两者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协力,切实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答: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与其他领域的经营者集中适用同样的申报要求,即构成经营者集中且达到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需要留意的是,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此前已多次夸大,涉及协议控制的经营者集中也属于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范围,《指南》对此再次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执法依据。《指南》明确指出,《反垄中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同样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涉及平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的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反垄中断法》,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中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中断法》等法律法规,对平台经济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可以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鉴于平台经济的复杂性,认定平台经济领域协同行为可以通过直接证据判定。假如直接证据较难获取,可以根据《禁止垄中断协议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按照逻辑一致的间接证据,认定经营者对相关信息的知悉状况,判定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协同行为。同时,有关经营者基于独立意思表示所作出的价格跟随等平行行为,或者经营者可以提供相反证据证实其不存在协同行为的,不应当被认定为协同行为。 

三是平台经营者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交易条件提出要求。比如,平台经营者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价格、数目等方面向其提供即是或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交易条件的行为较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在现行《反垄中断法》下,上述行为可能构成垄中断协议,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中断行为,要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题目1:请先容制定出台《指南》的背景? 

《指南》列举的“正当理由”充分考虑了贸易实践中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行为可能具有的贸易公道性,旨在保护经营者正常贸易行为,给予经营者更明确的行为指引。在执法实践中,相关“正当理由”应当由经营者提出并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四是关于依靠程度。根据平台经济的特点,《指南》明确了分析其他经营者对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依靠程度,可以考虑其他经营者与该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持续时间,锁定效应、用户黏性,以及其他经营者转向其他平台的可能性及转换本钱等。 

题目9:请问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会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进行主动调查? 

答:假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平台经济领域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政主体首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也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四)维护各方正当利益。平台经济发展涉及多方主体。反垄中断监管在保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平台经济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的同时,着力维护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职员等各方主体的正当权益,加强反垄中断执法与行业监管统筹协调,使全社会共享平台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平台经济整体生态和谐共生和健康发展。 

答:根据《反垄中断法》第十七条规定,《指南》针对平台经济的特点,列举了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实施低于本钱销售、拒尽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公道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可能存在的正当理由。有关经营者实施了上述行为,并不必然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假如实施上述行为具有正当理由则不构成违法。 

三是评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进的影响,可能需要考虑市场准进、经营者获取技术、知识产权、数据、渠道、用户等必要资源和必须设施的难度,进进相关市场需要的资金投进规模,用户在费用、数据迁移、谈判、学习、搜索等各方面的转换本钱。 

一是计算传统行业经营者的市场份额,通常可以采取销售额、销售量、产量、产能、中标项目数等指标,而计算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可能需要采用交易金额、交易数目、活跃用户数、点击量、使用时长或者其他指标,并对经营者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市场份额动态变化趋势进行评估。 

二是关于控制市场的能力。《指南》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明确了分析控制市场的能力,可以考虑该经营者控制上下游市场或者其他关联市场的能力,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进相关市场的能力,相关平台经营模式、网络效应,以及影响或者决定价格、流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等。 

二是明确“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大数据杀熟”是社会公众对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对用户进行“画像”分析,从而收取不同价格等行为的概括性说法。《反垄中断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指南》明确了构成差别待遇可以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关于认定交易相对人是否“条件相同”,《指南》特别规定,平台在交易中获取的交易相对人的隐私信息、交易历史、个体偏好、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不影响认定交易相对人条件相同。实践中,假如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可能构成差别待遇行为。 

答:《指南》充分立足执法实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题目作出专门规定,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中断行为的判定标准。 

二是依据《禁止垄中断协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经营者因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而达成垄中断协议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经营者能够证实其达成垄中断协议是被动遵守行政命令所导致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和《禁止滥用市场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经营者因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经营者能够证实其从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被动遵守行政命令所导致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假如实施了垄中断行为,不能由于行政性垄中断行为的存在而自然免除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经营者能够证实其从事的垄中断行为是被动遵守行政命令所导致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国《反垄中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但由于平台经济贸易模式和竞争生态复杂、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需要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做好衔接的基础上,结合平台经济的发展状况、经营特点和运行规律,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中断执法原则,有针对性地细化分析思路,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增强执法针对性,提升监管科学性,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为此,国务院反垄中断委员会根据《反垄中断法》等有关规定,立足我国国情和执法实践,充分鉴戒国外成熟经验,广泛听取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出台了《指南》,着力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反垄中断监管规则,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答:与传统产业领域相比,平台经济领域的垄中断协议行为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行为更具隐蔽性。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等的运用使发现和判定垄中断协议更加困难。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等可能帮助经营者迅速、高频的交换价格等敏感信息,并及时监视共谋者履约情况,且算法等取代了电话、会议、邮件等传统沟通方式,可能通过数字信号的传输即实现交换特定敏感信息,增加执法机构发现及调查取证的难度。 

题目10: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审查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题目11:《指南》专章对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出规定,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 

题目4:《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协同行为的认定上有哪些新规定? 

五是评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的影响,可能需要特别关注集中后经营者是否有能力和动机区别对待不同消费者群体、不恰当使用消费者数据等,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上述规定,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在“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情况下,将对此类经营者集中依法调查。《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依照本规定收集事实和证据,并进行调查”,增强了上述规定的可操纵性。同时,《指南》根据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对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重点关注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类型作出了指引,包括参与集中的一方经营者为初创企业或者新兴平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因采取免费或者低价模式导致营业额较低、相关市场集中度较高、参与竞争者数目较少等。上述类型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虽未达到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将依法调查处理。 

(二)依法科学高效监管。《反垄中断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指南确定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所有市场主体。反垄中断执法机构将根据平台经济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强化竞争分析和法律论证,不中断加强和改进反垄中断监管,增强反垄中断执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需要说明的是,《指南》对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明确了具体考虑的因素,还需在执法实践中结合个案情况对相关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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