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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局会同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日前,黑龙江省飞时达快递管理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省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期,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意见》明确,黑龙江省要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督促企业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依照国家出台的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快递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优化快递员生产生活环境,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为快递员提供政策宣传解读、素质技能提升、思想关爱、体检疗休养、金秋助学、困难帮扶、送温暖、劳动保护、互助保障、文体活动等服务的支持力度;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省级企业总部落实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统一管理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末端备案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由该网点的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支持为快递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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